(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记者杨秀峰)今日,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全国283个海湾(湾区)中50个左右有条件的海湾要率先建设美丽海湾;其他海湾也要从“十四五”开始持续发力,最终到“十六五”末期基本都建成美丽海湾。

海湾是近岸海域最具代表性的地理单元,更是经济发展的高地、生态保护的重地、亲海戏水的胜地,抓住了海湾,就抓住了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突破口,就抓住了沿海地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牛鼻子。

张志锋表示,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沿海地方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把全国近岸海域划分为283个海湾(湾区),在此基础上,将“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逐项细化分解、精准落实到每一个海湾(湾区),并向各沿海地方印发了每个海湾(湾区)的重点任务措施清单。下一步,将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283个海湾(湾区)各自的自然禀赋和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精准实施“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其中,50个左右有条件的海湾要在“十四五”率先推进建设美丽海湾;其他海湾也要从“十四五”开始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最终到“十六五”末期基本都建成美丽海湾。

二是强化技术帮扶、指导督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部属单位的技术优势,组织驻点技术帮扶组会同沿海省(区、市)共同深入一线,协助各沿海地市扎实推进海湾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指导督促各沿海地方及时发现问题,深入追根溯源,采取针对性措施行动,从根子上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注重引导激励、多方参与。2021年年底,生态环境部组织沿海地方征集了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的8个优秀(提名)案例。这些案例“各美其美、各具特色”,充分体现了沿海地方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过程中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开拓进取的阶段性成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