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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日讯(记者 郭文培)8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检验通告显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二羟丙茶碱注射液检出可见异物。此前,该公司18批次药品曾抽检不合格。
哮喘治疗药物检出可见异物
通告显示,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2批次二羟丙茶碱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据了解,二羟丙茶碱注射液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以缓解喘息症状。可见异物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的目视条件下能够观察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微米。
18批次药品曾抽检不合格
天眼查显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1500万元,超过了98%的山西省同行,为太药控股(山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数据库发现,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18批次药品曾抽检不合格,涉及甲硝唑片、舒血宁注射液、复合维生素B片、维生素C片、葡萄糖酸钙片、硝苯地平片、诺氟沙星胶囊、盐酸吗啉胍片、氨茶碱片、盐酸西替利嗪片、吡拉西坦片等。
此次注射剂中检出可见异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哪个质量管理环节出现问题?不合格的二羟丙茶碱注射液都流向了哪?涉事药品是否已全部召回……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官方电话了解情况。电话接通后,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有关情况请示领导,待领导同意后再回复记者。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