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记者 郭文培) 国家药监局11月30日公布的第一版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显示,今日起,疫苗、麻醉药品、中药配方颗粒、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等药品禁止网售。
据了解,禁止清单主要分为两大类,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一类是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另一类是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主要涉及以下四个类别。
其一,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其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其三,《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其四,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奎宁、氨茶碱、胆茶碱、异丙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达比加群酯、华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扑米酮、碳酸锂、异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碱;米非司酮、复方米非司酮、环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诺前列酮;法罗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诺沙星、泊沙康唑、头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奥硝唑、头孢泊肟酯。
国家药监局特别强调,中药配方颗粒是指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须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同时,“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中其四所列品种为通用名,限于单方制剂,其中抗菌药物不含外用剂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