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26批)。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通告【2019】8号)规定,现公告北京市第二十六批删除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目录之内的车型不得在北京市销售。
目录显示,共有12家公司的54批次电池产品登榜,涉及公司包括宝岛(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电池类型主要为铅酸蓄电池与锂电池。具体删除名单如下:
宝岛(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1772Z),商标名称为宝岛。常州猛犸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电池(型号:TDT004Z、TDT004-1Z、TDT004-2Z),商标名称为猛玛。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029Z),商标名称为格林豪泰。
天津欧仕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电池(型号:TDS1905Z),商标名称为WOULEE。天津市朋易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1278Z、TDT1278-1Z、TDT1280Z),商标名称为速派奇。天津市白山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1811Z),商标名称为小岛。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024Z),商标名称为飞鸽。
天津一邦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212Z),商标名称分别为SUN BATTLE、新松SINSON和爱之旅;还有该公司生产的锂电池(型号:TDT079Z),商标名称分别为SUN BATTLE、新松SINSON。
无锡秒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016Z、TDT021Z)和锂电池(型号:TDR002Z、TDR003Z、TDT002Z、TDT022Z、TDT023Z、TDT024Z、TDT025Z、TDT027Z、TDT028Z、TDT029Z、TDT030Z、TDT034Z、TDT037Z、TDT038Z、TDT044Z、TDT046Z、TDT048Z、TDT043Z、TDT042Z、TDT051Z、TDT053Z),商标名称为依莱达。
无锡人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电池(型号:TDT09Z、TDT10Z、TDT21Z、TDT22Z、TDT20Z),商标名称为豪顺。无锡市鑫易弘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型号:TDT07Z)和锂电池(型号:TDT09Z、TDT11Z、TDT12Z、TDT13Z、TDT14Z、TDT15-1Z、TDT16Z、TDT16-1Z),商标名称为奇蕾。
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电池(型号:TDT3166-1Z),商标名称为爱玛。
其中,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玛科技”,603529.SH)全资子公司。爱玛科技财报显示,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爱玛科技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4年步入电动自行车行业,是中国最早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目录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