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3月29日讯(记者 叶小源)据裁判文书网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北京真朴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朴公司)与北京弈友围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弈友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真朴公司需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奕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

聂卫平是我国著名职业围棋手,曾被授予“棋圣”称号。据判决书显示,1998年4月28日,聂卫平等人投资设立弈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聂卫平,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围棋文化活动和比赛(棋牌、演出除外)、围棋信息咨询、围棋培训等。

2010年7月14日,国家商标局核准了弈友公司第5788561号“聂卫平围棋道场”商标、第5788560号“聂卫平围棋教室”商标注册申请。

2013年12月19日,真朴公司成立,股东为洪波和李祝捷。

2015年11月,弈友公司第5788561号“聂卫平围棋道场”商标、第5788560号“聂卫平围棋教室”商标转让至聂棋圣源(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聂棋圣源公司),但该公司未与真朴公司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

2016年3月到4月期间,聂棋圣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兰莉娅与真朴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波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合作终止,并对真朴公司于2016年5月底前停止使用“聂卫平围棋教室”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审法院认为,弈友公司自1998年成立开始即使用“聂卫平围棋道场”从事围棋培训经营,且根据聂卫平本人的声明可以证实弈友公司运营的“聂卫平围棋道场”是当前唯一由聂卫平亲自指导的围棋培训机构。弈友公司因其持续经营“聂卫平围棋道场”所积累市场竞争优势依法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真朴公司同为围棋培训机构,与弈友公司的经营在围棋培训领域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按照约定,真朴公司应当在2016年5月底前停止网络招生宣传、在8月底前停止线下门店和物料中使用与“聂卫平围棋教室”“聂卫平”有关的商业标识。

经查,真朴公司在百度、360等搜索引擎中通过设置“聂卫平”“聂卫平围棋”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中将聂卫平作为对外宣传点,将聂卫平的姓名全拼作为其认证微信公众号的账号,在北京校区的宣传资料中大量使用聂卫平姓名进行宣传的行为构成混淆的不正当竞争,其在官方微博中虚构聂卫平为其领导人,在北京校区的宣传中虚构聂卫平的题字“深奥幽玄”的行为同时构成混淆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真朴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故一审判决,真朴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真朴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位置上连续15日刊登声明义务,以消除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弈友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真朴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弈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真朴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弈友公司赔偿合理费用30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真朴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二审中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故判决真朴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亦无不当,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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