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4月28日,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仁科技”)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赵刚、邬海波。利仁科技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484,4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12%。公司拟募集资金45,041.23万元,其中,36,408.23万元用于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3633.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利仁科技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宋老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25,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合计持有公司63.2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宋老亮直接持有公司63.02%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齐连英直接持有公司21.36%股份,并通过利仁投资控制公司9.37%表决权的股份,两人合计控制公司93.75%的表决权的股份。宋老亮与齐连英二人为夫妻关系,故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3年合计分红5926.18万元。公司2018年分红1033.20万元,2019年分红2000.02万元,2020年5月分红826.56万元,2020年10月分红2066.40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848.49万元、52,387.60万元、72,170.31万元、32,863.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8,800.65万元、52,358.38万元、72,131.22万元、32,844.03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2,888.44万元、52,104.50万元、84,092.31万元、34,041.40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08、1.00、1.17、1.04。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1,181.08万元、3,764.82万元、6,634.98万元、3,35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81.08万元、3,788.84万元、6,756.75万元、3,404.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52.56万元、3,728.12万元、6,678.56万元、3,377.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31.83万元、5,001.45万元、3,668.61万元、3,539.55万元;公司净现比分别为-3.33、1.33、0.55、1.06。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19%、23.15%、34.62%、10.75%。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利仁科技资产总计36,216.68万元、37,694.84万元、49,794.78万元、47,035.27万元;负债合计21,509.66万元、20,815.78万元、19,873.69万元、13,763.66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9.39%、55.22%、39.91%、29.2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平均值分别为47.79%、42.63%、44.96%、45.81%。各期末,利仁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4、1.58、2.24、3.2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84、2.30、2.37、2.10;利仁科技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99、1.06、1.20、2.08,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39、1.86、1.96、1.67。

2021年1-6月,厨房小家电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1.76%。报告期内,厨房小家电产品始终为公司核心产品,来自于厨房小家电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保持在96%以上。利仁科技表示,2021年1-6月,受2020年度“宅经济”效应催生厨房小家电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基数较大的影响,公司电饼铛类及空气炸锅类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下滑,导致公司厨房小家电产品收入31,468.4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1,463.31万元下降31.76%。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73%、28.17%、26.88%、27.89%,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3.32%、34.99%、33.61%、31.67%。

公司员工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858人、723人、777人、699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社保缴纳比例分别为92.42%、84.92%、92.54%、91.13%。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与普通员工的平均年薪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4,917.92万元、4,586.96万元、6,124.89万元和3,955.4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98%、14.13%、14.00%和9.78%;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31.64万元、9,836.07万元、3,248.22万元和4,794.5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68%、30.29%、7.42%和11.86%。各期末,利仁科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1.70%、28.94%、13.55%、28.1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各期,利仁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77、6.45、10.18、14.7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4.34、21.78、23.27、15.91。

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2021年1-6月,受期初存货余额较高的影响,存货周转率进一步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存货金额分别为9,723.61万元、10,599.92万元、20,371.96万元和14,275.91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60%、32.64%、46.55%和35.31%。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0、3.57、3.10、2.6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5.85、5.46、6.18、5.84。

2021年上半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1.96%、93.07%、97.52%、52.88%。各期,电饼铛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96.92%、109.11%、86.97%、142.28%;空气炸锅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13.77%、75.07%、76.35%、153.86%;多功能锅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21.51%、96.85%、96.26%、153.62%;电烧烤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07.82%、93.97%、69.68%、180.64%;家居小家电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37.37%、95.02%、204.58%、520.96%。

利仁科技的销售费用是研发费用的8倍。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销售费用分别为8,138.14万元、7,537.35万元、8,504.71万元、3,512.89万元,研发费用分别为1,253.06万元、897.46万元、1,152.15万元、408.85万元。报告期各期,利仁科技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6.66%、14.39%、11.78%、10.6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4.90%、16.28%、14.73%、15.30%;利仁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57%、1.71%、1.60%、1.2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01%、3.22%、3.13%、3.05%。

2016年8月10日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8907,证券简称为“利仁科技”。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20年12月1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66号),公司及宋老亮、李伟、司朝辉、齐茂松因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2月1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杨善东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监管654号),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杨善东被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3年8次受到处罚。招股书显示,除了上述资金占用方面的问题之外,利仁科技还曾有1次因为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受罚、2次因为产品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受罚、3次因为消防事项受罚、1次因为环保事项受罚。

此外,招股书还披露了利仁科技与小熊电器存在发明专利权纠纷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

利仁科技IPO曾换辅导券商,由华创证券换为安信证券。2021年1月12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之协议。利仁科技与华创证券于2019年11月签署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利仁科技聘请华创证券担任利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之辅导机构。现基于利仁科技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双方决定终止原签署的《辅导协议》。2021年1月19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基本情况表》。安信证券和利仁科技于2020年12月31日签署《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辅导协议》。

小家电企业冲刺深交所主板拟募资4.5亿元

利仁科技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宋老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25,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合计持有公司63.2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宋老亮直接持有公司63.02%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齐连英直接持有公司21.36%股份,并通过利仁投资控制公司9.37%表决权的股份,两人合计控制公司93.75%的表决权的股份。宋老亮与齐连英二人为夫妻关系,故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利仁科技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484,4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12%,均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利仁科技拟募集资金45,041.23万元,其中,36,408.23万元用于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3633.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年分红5926万元

公司2018年分红1033.20万元,2019年分红2000.02万元,2020年5月分红826.56万元,2020年10月分红2066.40万元。公司3年合计分红5926.18万元。

关于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利仁科技招股书显示,2018年5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公司总股本5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人民币现金。

2019年9月,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公司总股本5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8715元人民币现金。

2020年5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公司总股本5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60元。

2020年10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公司总股本5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00元人民币现金。

关于报告期内的超额分配及整改情况,利仁科技表示,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21BJAA190401号《审计报告》,受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52.16万元,导致2018年超额分配481.0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66.50万元,导致2019年超额分配166.5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经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060.96万元,超额分配情形已消除。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超额分配的利润以公司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弥补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超额分配,不要求当时参与分配的股东返还超额分配的利润,并同意对超额分配的利润以公司日后实现的净利润来进行弥补,在未分配利润未得到弥补前不予进行分配。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21BJAA190401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578.23万元,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060.96万元,已足额弥补上述超额分配的利润。

2021年11月19日,信永中和出具《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分配利润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A190418),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超额分配金额。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超额分配金额,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该超额分配未对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净现比波动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848.49万元、52,387.60万元、72,170.31万元、32,863.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8,800.65万元、52,358.38万元、72,131.22万元、32,844.03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2,888.44万元、52,104.50万元、84,092.31万元、34,041.40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08、1.00、1.17、1.04。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1,181.08万元、3,764.82万元、6,634.98万元、3,35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81.08万元、3,788.84万元、6,756.75万元、3,404.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52.56万元、3,728.12万元、6,678.56万元、3,377.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31.83万元、5,001.45万元、3,668.61万元、3,539.55万元;公司净现比分别为-3.33、1.33、0.55、1.06。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19%、23.15%、34.62%、10.75%。

去年上半年末总资产4.7亿元总负债1.38亿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利仁科技资产总计36,216.68万元、37,694.84万元、49,794.78万元、47,035.27万元;负债合计21,509.66万元、20,815.78万元、19,873.69万元、13,763.66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9.39%、55.22%、39.91%、29.2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平均值分别为47.79%、42.63%、44.96%、45.81%。

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4、1.58、2.24、3.2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84、2.30、2.37、2.10;利仁科技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99、1.06、1.20、2.08,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39、1.86、1.96、1.67。

利仁科技表示,2018及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总体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波动范围内,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利用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而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资本较为充沛。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偿还银行借款并进行股权融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偿债风险。

去年上半年厨房小家电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1.76%

报告期内,厨房小家电产品始终为公司核心产品,来自于厨房小家电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保持在96%以上。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厨房小家电收入金额分别为48,193.04万元、51,558.14万元、70,315.51万元、31,480.1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8.75%、98.47%、97.48%、95.85%。

利仁科技表示,2021年1-6月,受2020年度“宅经济”效应催生厨房小家电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基数较大的影响,公司电饼铛类及空气炸锅类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下滑,导致公司厨房小家电产品收入31,468.4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1,463.31万元下降31.76%。

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73%、28.17%、26.88%、27.89%,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3.32%、34.99%、33.61%、31.67%。

员工人数下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858人、723人、777人、699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社保缴纳比例分别为92.42%、84.92%、92.54%、91.13%。

利仁科技表示,公司的董监高作为管理岗位,其平均年薪高于当地人均薪酬具有合理性;公司普通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当地人均薪酬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与普通员工的平均年薪存在一定差异。因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装配工作,具有技术含量低、临时性、辅助性、容易被替代的特点,其获得的薪酬比从事生产、行政等工作的普通员工低,因此,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与普通员工的平均年薪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4,917.92万元、4,586.96万元、6,124.89万元和3,955.4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98%、14.13%、14.00%和9.78%。

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31.64万元、9,836.07万元、3,248.22万元和4,794.5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68%、30.29%、7.42%和11.86%。

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1.70%、28.94%、13.55%、28.15%。

报告期内各期,利仁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77、6.45、10.18、14.7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4.34、21.78、23.27、15.91。

利仁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不同公司业务结构、客户群体及信用政策等存在差异所致。公司B2B2C及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较高,B2B2C模式客户均为大型电商平台,结算回款存在一定周期;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合作较久,通常给予其一定的信用周期。

存货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利仁科技存货金额分别为9,723.61万元、10,599.92万元、20,371.96万元和14,275.91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60%、32.64%、46.55%和35.31%。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0、3.57、3.10、2.6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5.85、5.46、6.18、5.84。

利仁科技表示,2019年,存货周转率上升系销售增长所致。2020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系公司为应对新冠疫情的潜在影响,于年中大量进行采购使得存货规模增长较快所致。2021年1-6月,受期初存货余额较高的影响,存货周转率进一步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系公司执行较为稳健的备货策略,另一方面系B2B2C模式下公司对电商平台存在发出商品,从发出至结算需要一定周期,例如京东结算周期一般为45-50天,对公司的存货周转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1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1.96%、93.07%、97.52%、52.88%。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电饼铛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96.92%、109.11%、86.97%、142.28%;空气炸锅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13.77%、75.07%、76.35%、153.86%;多功能锅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21.51%、96.85%、96.26%、153.62%;电烧烤类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07.82%、93.97%、69.68%、180.64%;家居小家电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37.37%、95.02%、204.58%、520.96%。

销售费用是研发费用的8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利仁科技的销售费用分别为8,138.14万元、7,537.35万元、8,504.71万元、3,512.89万元,研发费用分别为1,253.06万元、897.46万元、1,152.15万元、408.85万元。

报告期各期,利仁科技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6.66%、14.39%、11.78%、10.6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4.90%、16.28%、14.73%、15.30%;利仁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57%、1.71%、1.60%、1.2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01%、3.22%、3.13%、3.05%。

曾因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8月10日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8907,证券简称为“利仁科技”。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2020年12月1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66号),公司及宋老亮、李伟、司朝辉、齐茂松因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2月1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杨善东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监管654号),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杨善东被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主要违规事实如下:

2016年11月期间,利仁科技实际控制人宋老亮所控制的公司违规占用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利仁资金,合计占用1,200万元,2016年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达1,200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59%。

2017年1月至9月期间,利仁科技实际控制人宋老亮所控制的公司违规占用廊坊利仁资金,合计占用3,470万元,2017年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达3,900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25%。

2018年6月至12月期间,利仁科技实际控制人宋老亮及所控制的公司违规占用公司和廊坊利仁资金,合计占用7,302万元,2018年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达4,850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23%。

2019年1月至8月期间,利仁科技实际控制人宋老亮及其控制的公司违规占用公司和廊坊利仁资金,合计占用4,497.89万元,2019年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达6,817.90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62%。

38次受到处罚

公司3年8次受到处罚。招股书显示,除了上述资金占用方面的问题之外,利仁科技还曾有1次因为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受罚、2次因为产品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受罚、3次因为消防事项受罚、1次因为环保事项受罚。

2018年6月11日,利仁科技因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被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2,000元。

利仁科技带圈的电饼铛(煎烤机)产品(生产型号:LRT-3130F)在2018年电饼铛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热”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4-2008标准。北京市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9年2月26日对利仁科技处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备样产品1件;罚款11,120元。

“利仁”牌养生壶产品(生产型号:LR-D1803)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9年市级监督抽查中,经检测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结构)。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8日对其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11元;罚款3,480元。

2018年2月14日,廊坊利仁被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开出两份罚单,分别为廊开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7号、廊开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8号。廊坊利仁综合楼内装修改造工程于2017年9月30日开始施工,2018年1月12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经竣工验收,未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已投入使用,经复查仍未报备。

2018年3月1日,廊坊利仁被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处罚。2018年1月25日下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法通知书》责令廊坊利仁于1月30日前停止使用综合楼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月31日复查发现仍未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且未停止使用。

2019年7月24日,廊坊利仁被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处罚。2018年12月开工扩建注塑机20台、技改水性喷涂生产线1条,正在调试设备,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批。

与小熊电器存在诉讼纠纷

利仁科技的招股书披露称,报告期内,公司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电器”)于2020年9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诉讼,该案件被告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利仁科技。

小熊电器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小熊电器专利号ZL201110451219.X发明专利的产品(一种家用和面机),删除、屏蔽涉案网店中侵权产品的图片、链接及侵权产品介绍信息;(2)判令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小熊电器专利号ZL201110451219.X发明专利的产品,删除、屏蔽涉案网店中侵权产品的图片、链接及侵权产品介绍信息,销毁涉嫌侵权的库存产品;(3)判令利仁科技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小熊电器专利号ZL201110451219.X发明专利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产品;(4)判令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利仁科技共同赔偿小熊电器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00万元;(5)判令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在拒绝删除、屏蔽涉案网店中侵权产品的图片、链接及侵权产品介绍信息的情况下对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利仁科技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6)案件诉讼费全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就该案所涉ZL201110451219.X号发明专利,利仁科技于2021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1年6月作出“第5045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ZL201110451219.X号”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小熊电器已经向法院撤回“(2020)京73民初954号”案件的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作出“(2020)京73民初954号”《民事裁定书》,同意小熊电器的撤诉。

2、小熊电器于2020年9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诉讼,该案件被告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利仁科技。小熊电器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小熊电器专利号ZL201120538050.7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一种和面醒面机),删除、屏蔽涉案网店中侵权产品的图片、链接及侵权产品介绍信息;(2)判令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小熊电器专利号ZL201120538050.7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删除、屏蔽涉案网店中侵权产品的图片、链接及侵权产品介绍信息,销毁涉嫌侵权的库存产品;(3)判令利仁科技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小熊电器专利号ZL201120538050.7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产品;(4)判令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利仁科技共同赔偿小熊电器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00万元;(5)判令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在拒绝删除、屏蔽涉案网店中侵权产品的图片、链接及侵权产品介绍信息的情况下对北京玖程龙禹科贸有限公司、利仁科技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6)案件诉讼费全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就该案所涉ZL201120538050.7号实用新型专利,利仁科技于2021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1年8月作出“第5144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ZL201120538050.7号”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小熊电器已经向法院撤回“(2020)京73民初955号”案件的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作出“(2020)京73民初955号”《民事裁定书》,同意小熊电器的撤诉。

小熊电器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5144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并于2021年11月通知利仁科技作为第三人参加前述诉讼。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辅导券商由华创证券换为安信证券

2021年1月12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之协议。利仁科技与华创证券于2019年11月签署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利仁科技聘请华创证券担任利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之辅导机构。现基于利仁科技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双方决定终止原签署的《辅导协议》。

2021年1月19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基本情况表》。安信证券和利仁科技于2020年12月31日签署《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辅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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