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华处罚〔2022〕稽32号)显示,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维护保养的电梯经检测电梯载荷试验监督抽查不合格,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八十条“根据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质量及检验、检测结论监督抽查时发现不合格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许可证”的规定,对其罚款2000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8%;而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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