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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顺丰保价1.8万的单子只赔500”登上微博热搜。据大众网、共富视频等媒体报道,王先生在顺丰寄了一件价值1.7万元的手办,因为价值昂贵就花108元做了1.8万元的保价,在寄的过程中手办有破损,导致手办贬值,随后要求顺丰按照保价赔付或者赔付无损全新的手办,顺丰方面称只能赔偿500元。

9月10日,杭州萧山的小刘通过顺丰同城业务寄送了价值8000元左右的20克黄金,并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保价服务。随后,小刘被告知该快件丢失,顺丰客服表示只能赔付2000元。而在此前,“顺丰寄丢1.1万元手机仅赔1000”话题,也曾登上热搜。

三次保价纠纷,不仅涉及快递行业的不同业务(传统业务和同城快递),而且囊括了保价服务的两种类型(全额保价和未足额保价),同时还对应着损失赔偿的两种形式(快件遗失和破损)。由此,也就使得接连发生的三起纠纷颇具典型意义和分析价值。

在“寄丢1.1万元手机仅赔1000元”事件中,顺丰的理由是:消费者没有购买全额保价。这既是最常见的理由,也是最常见的纠纷争议点。问题是,全额保价就能得到全额保障吗?后续发生的两件事,相继给出了否定答案。消费者购买保价服务,原本是希望掏钱买个放心,没想到买来的却是“闹心”。如此一来,保价服务似乎无法为消费者带来安全感。

曾几何时,快递企业普遍以运费为参照进行破损赔偿,最高赔付标准不超过运费的3倍。由此,曾出现了大量贵重物品“论斤赔”的事例。在此背景下,一些快递企业推出保价服务,寄送贵重物品的消费者,往往也乐意为更多安全感埋单。

在“每件必检”已成为快递业基本要求的当下,快递企业对快件内的物品心知肚明,对物品价值也应大致了解。从这种角度来看,消费者购买保价服务,其实是以额外付费的方式,告诉快递企业他们本应有所了解的事实。表面上看,这是提供给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实际上这往往也是快递企业新的“利益增长点”——当保价被视为“保险”的时候,不保价往往就意味着得不到保障,很少人愿意因此铤而走险。

在用户下单前,多数快递公司都会要求签订《快递协议》,其中,对于快递保价、赔偿的规则,不同快递公司往往有不同的解释。但所有不同的解释,最终都指向一个事实——无论遇到什么情况,照价赔偿都是快递企业赔偿的“上限”。民法典确定的一般赔偿原则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快递企业单方面责任事故中,消费者损失的不只是快递物品,同时还包括时间精力等各方面损失,照价赔偿本应是最低要求,但在现实中却成了“最高标准”,这公平吗?

安全运送货物是快递企业的基本职责,保价充其量只是提供一种赔偿参考,但这绝不是赔偿的唯一依据。只要能够证明货物价值和实际损失,即使没有保价,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照价赔偿。只有建立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保价才能被还原为一种服务,而不是变相“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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