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购买二手产品遇到质量问题怎么办?二手产品是否享有维修等售后服务?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长泾分会接到一起有关二手冰箱的消费投诉。
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处理二手冰箱、空调,价格非常实惠,于是联系商家上门看样,双方初步商定价格为500元。为确保冰箱的制冷效果,双方还约定试机1天后再进行交易。
试机后,张先生认可了冰箱制冷效果,于是愉快地付款了。但是冰箱用了一个月后就无法制冷,张先生立即与商家联系,商家认为这是二手冰箱,不提供质量保障服务。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来到江阴市消保委长泾分会,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其解决问题。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商家表示,二手冰箱因价格便宜,故不提供售后服务。长泾分会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普法教育。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经营者履行了修理的义务。工作人员还要求商家以后在销售二手商品时,给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将商品相关信息备注好,写好质量保证期限,给消费者提供透明、周到的服务。
根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严禁经营者以翻新产品冒充新产品出售。同时,该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是二手冰箱,依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消费者维修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