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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些小的广告公司为了利润不惜“冒险”承揽这类非法引流广告业务,那么大的搜索引擎平台,也不加分辨地承接此类广告的投放,更让人无法理解
江苏丹阳的张先生为了寻找联系不上的妻子,到网上搜索如何定位,结果人没找到,还被骗了3万多元。丹阳警方展开调查后,发现这些诈骗广告链接是由专业团队来给诈骗团伙“引流”的,用于诈骗的“引流”推广费用高达2亿多元。目前,警方已经梳理出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大概200多个,该类案件的受害金额高达5亿多元。
对于“引流”诈骗案件,除了严厉打击诈骗团伙,参与“引流”的力量作为犯罪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同样不能放过。在5亿元的涉案金额中,有2亿左右被诈骗分子用于广告推广,也即给了那些“引流”者。从涉案金额的“用途”构成,或就不难理解,引流诈骗的关键,可以说就在于非法引流的“助攻”。
对此案追根溯源,还不能止于诈骗者和非法引流者。因为要完成一个闭合的引流诈骗犯罪链条,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环,那就是广告公司对接到引流业务后,实际是把引流广告“疯狂在各大搜索平台投放”,这才得以最大限度为诈骗团伙“导流”,同时,也实现自身收入的最大化。由此,还应该追问的是,那些承接引流广告的搜索平台,到底应该负有怎样的责任?
众所周知,查询微信聊天记录和定位他人位置信息,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如果说一些小的广告公司为了利润不惜“冒险”承揽这类非法引流广告业务,那么大的搜索引擎平台,也不加分辨地承接此类广告的投放,更让人无法理解。要知道,搜索引擎平台作为非常重要的互联网流量入口,在这方面如果也丧失起码的底线,其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要比一些小广告公司的“失范”严重得多。事实上,关于搜索引擎向网友提供错误“路标”,最终制造悲剧的案例已经多次出现,这方面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为此,监管部门也多次开展相关治理。如2020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就明确提到,集中整治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媒介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而这次又发生通过搜索平台发布引流广告捕获“猎物”、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的诈骗大案,无疑再次给相关搜索引擎的合规性敲响警钟,也表明相关治理依然还有进一步深入的必要。具体到这起个案来看,既然相关犯罪链条已经查清楚了,那么这条罪恶链条上的任何一环,都不应该被放过。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