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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诫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训诫?)
劝诫有劝诫和教导的意思。劝诫也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一些违反法庭规则的分子或者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不再重犯。那么,训诫是一种什么样的措施,它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今天一起讨论一下吧。
从诉讼的角度来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聚众闹事、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证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出庭后拒不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批准,处十日以下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因此,训诫作为阻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适用于庭审中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是违反程序后的一种批判教育。这种对的批评通常是口头提出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要求违法者签署悔过书。
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训诫是公安机关特有的措施。《指令书》通常写明:“违反上述规定并经劝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从治安训诫书的内容可以看出,训诫类似于一种批判教育,情节轻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足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为: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和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证照、暂扣或吊销证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关于治安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可以分为: (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公安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允许出境或者在适用的期限内驱逐出境。
综上所述,治安管理中最轻的处罚是警告,而训诫不是法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情况下,公安告诫往往是一种行政告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