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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数字无2113法说清了,也许有这个准数但已5261经密封了.但可参考数是:据《执政四十年》一书的记载4102,至少有861000人被处理,24000人被判死1653刑。(1983)31号文件称,回“对流氓答团伙分子要一网打尽,对流氓头子要坚决杀掉”。
说的是八十年代严打,好多人被剃掉头发枪毙了。中间多有罪不至死者。
83年的严打有很多冤假错案,当时为了整治社会风气,清除四人帮遗留邪风,一个男人对女人吹个口哨可判你流氓罪无期,偷两条牛也判无期,偷几部自行车也是无期。通奸也可判十多年。当时没有法律,都是人说了算。
1978年以后的几年里,社会治安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1983年8月25日,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的决定》,提出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次战役。从1983年8月上旬开始到1984年7月,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严厉打击刑事活动。
1983年8月25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的决定》,提出从1983年起三年内组织三次运动。1983年8月初至1984年7月,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了第一次打击活动的运动。从那时到2001年,除了1985年和1997年,每年都组织“严打”运动。按照“从重从快,依法抓全”的精神,坚决打击分子。
“严打”,即严厉打击严重活动,是邓小平首先提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秩序不良成为当时的突出问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大量的汪达尔人、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小偷、团伙分子。这些分子猖獗,破坏公共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没有进行全面的清理,相当一部分罪犯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条战线都拨乱反正。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已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据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余件,其中重大案件5万余件;1981年立案89万余件,其中重大案件6.7万余件;1982年,共立案74万多件,其中重大案件6.4万件。在1983年头几个月,案件数量继续急剧上升。虽然“严打”运动是在最近四个月发起的,但全年立案数量仍达61万余件,其中重大案件6.5万余件。社会保障开始明显改善。
八十年代的那批人都是从WG走出来的,那时候出现很大的文化断层,所有人都没有法律的概念,公检法都被砸的稀烂
到了改革开放的时候治安乱的根本管不过来,车匪路霸就是那时候的,南下打工的回去都把钱藏在猪油里,车上的司机随身带家伙,遇见拦路的人胆大点的直接加油门撞过去,你敢停车······呵呵,抢钱算轻的了!
整个社会打架、抢劫、强奸,广东那边拐卖、抢小孩、强迫卖淫那是常事,特殊时期特殊做法,严打的时候基本上你犯了罪就弄死你,所以冤假错案也有很多,对女孩吹口哨:流氓罪,十年!
乱世需用重典吧。当时社会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