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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警方发布通报
教练董某某酒驾被查
不但受到了处罚
也失去了驾驶资格“丢了饭碗”
7月6日,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教练车内驾驶人身上有浓重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检测,驾驶人董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作为教练,你这样怎么带学员?”经核实,交警发现酒驾驾驶人居然是一名驾校教练。面对民警的询问,董某某仍辩解,“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我没喝多,喝多肯定不会开车的”。
作为驾校教练,本应以身作则,比其他人更注重遵守交通法规,董某某却“知法犯法”,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被交警查处。最终,董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不但受到处罚,失去了驾驶资格,也“丢了饭碗”。
淮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滴酒不沾,人车平安,切勿尝试“酒驾”的滋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