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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某项收费服务,利用各种附加条件让消费者无法顺利变更套餐……12月15日,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联合召开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评议活动情况通报会,通信运营商多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被披露。
据湘潭市消委会负责人谭艳娟介绍,今年9月至11月,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湘潭市消委会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该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的30家自营厅和授权店,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消费评议调查活动。评议内容包括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信息披露、争议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37.9%的认为运营商网络覆盖效果好,46.77%认为一般、15.32%认为差;在回答“运营商提供资费套餐是否透明、公开”时,54.03%认为是,45.97%认为不是;在是否遇到过未经同意变更套餐内容方面,71.77%认为有,28.23认为没有;关于运营商设置最低消费是否合理方面,20.16%认为合理,79.84%认为不合理;在营业厅工作人员服务方面,90.32%认为满意,9.68%认为不满意;对于“营业厅受理业务时,营业员是否详尽地介绍具体业务情况”的问题,77.23%认为有详细介绍,22.77%认为未详细介绍;回答“是否收到过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时,77.42%认为经常收到,18.55%认为偶尔收到,4.03%认为没有收到;对于“是否与通信公司产业过纠纷”的问题,67%认为有,33%认为没有;还有43.52%认为通信公司有故意推卸责任或处理拖延的行为。
调查显示,三大通信运营商在通信服务方面存在7个方面的问题:手机信号弱、网络覆盖不全,在一些偏远地区信号差,城区地下停车场信号弱甚至无信号;运营商的营业厅或授权店普遍不提供纸质详单,网络微厅提供的资费套餐内容不清晰,费用计算标准的专业性过强,消费者普遍难以理解;手机套餐费用过高,消费者想要取消或变更某项业务时,运营商以该业务为赠送或包干为由不予取消;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某项收费服务;设置障碍,致消费者变更套餐难,“只能升不能降”,利用各种附加条件让消费者无法顺利变更套餐;运营商的营业厅和授权店无同步显示屏,在消费者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无法直观了解套餐及资费的架构;消费者个人信息存在安全隐忧,多数消费者反映经常接到各种广告推销电话,包含贷款、中奖、售楼等内容的垃圾短信。
在互联网服务方面,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运营商实际提供的宽带速度偏慢,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不符;消费者观看网络电视时,经常出现延时、卡顿的情况,开机广告过多且关不掉,严重影响体验效果;运营商打着宽带免费升级或者赠送设备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升级套餐。
此次调查还显示,消费者在通信方面的消费维权面临三大难点:由于通信服务行业的专业性,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难以举证;运营商存在以不公平格式条款、行业潜规则等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经营者义务,设置消费陷阱、诱导消费者增加服务项目和多收费现象;消费者与运营商发生消费争议时,运营商故意推卸责任或拖延、不及时处理。
针对本次消费评议活动发现的问题,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向三大运营商开出了三剂“良方”:
提升通信信号质量,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有针对性地增加设备或扩大网络容量;规范网络电视广告选择关闭权,对电视开机广告进行优化调整;利用技术优势,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尽可能减少垃圾短信的发送。
优化资费套餐业务,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资费套餐规则要更加简洁易懂;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销套餐、增值业务时,要明确得到机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单方面变更套餐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客服部门妥善处理投诉事宜的技能;加大对授权店的业务培训和监管力度。
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构建放心消费环境。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优化消费维权服务流程;增强公平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公平诚信原则;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运营商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详实、无差异的消费信息,杜绝擅自为消费者开通业务等情况发生,有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