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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对公共安全造成风险隐患,更加损坏党员干部队伍形象。近年来,大兴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无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三令五申,以身试法。区委始终坚持“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惩治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本次集中通报曝光选取了大兴区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前车之覆,作后车之鉴,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和敬畏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范建国,男,汉族,1975年4月生,北京房山人,大学学历。曾任大兴区发改委价格监测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22年1月5日,范建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9mg/100ml,于2022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此外,范建国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干预执法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范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王帅,男,汉族,1991年7月生,黑龙江铁力人,大专学历。曾系北京市大兴区第二幼儿园党支部党员。2020年5月3日,王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王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6mg/100ml。2020年5月28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王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李明胤,男,汉族,1977年1月生,北京大兴人,大学学历,曾任旧宫镇润枫锦尚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系旧宫镇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12月30日,李明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3.9mg/100ml。2022年1月20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明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明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代表资格。
4.张志杰,男,汉族,1977年1月生,北京大兴人,大学学历。曾任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永华南里社区服务站副站长。2021年3月20日,张志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张志杰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5.0mg/100ml。2021年4月15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张志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王强,男,汉族,1960年2月生,北京大兴人,大专学历。曾系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敬老院党支部党员。2021年3月9日,王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王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8.4mg/100ml。2021年4月28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王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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