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农村建房子可以建多少层?


【资料图】

相信不少想回农村建房的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

小编特别整理了最新发布的

茂名各地农村建房的政策规定

还有茂名邻市湛江、阳江两地农村自建房的政策

供大家参考

从中了解到

茂名:一般为3层

湛江:最高不超过6层

阳江:最高不超过5层、局部可6层

茂名

茂南:

根据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茂名市茂南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其中第一条基本原则第一点规定: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茂南区行政区域内村民使用宅基地建房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面积控制标准为城市规划区外120平方米以下,城市规划区内80平方以下。

2022年7月25日,茂名市茂南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一份《关于严格执行农村自建房相关标准的提醒函》,其中提到,从2022年5月7日开始,农村自建房在建的不能超过3层

小编致电从茂南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现时茂南区农村建房一般不超过三层,按三层批建。

电白:

2022年3月1日,电白区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茂名市电白区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第一条基本原则第一点一户一宅规定: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每户120平方米以下;山区每户15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确需超过500平方米的,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

从中可以看出,对层数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化州:

2022年7月22日,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化州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一条基本原则第一点一户一宅规定: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房屋垂直投影面积)。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统建、多户联建(须协议约定每户宅基地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一户一宅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建房应控制在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500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

信宜:

2021年11月26日,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信宜市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试行)》。

其中第二条主要措施规定:村民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确需超过500平方米的,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高州:

2022年3月8日,高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高州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使用宅基地建房不得超过省、茂名市规定的面积标准。高州市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面积控制标准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确需超过500平方米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

从上细则可以看出,茂南、电白、化州、高州、信宜对农村的自己建房层数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需从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来确定层数。

从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茂名各县区农村自建房的规定政策不同,且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审批权已下放到各镇街,具体层数还需从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湛江的

湛江

霞山区: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农村住宅的, - 8 - 用地面积不超过 80 平方米,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 4.5 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2 米,总高度不超过23 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 2.2 米);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农村住宅的,用地面积不超过 120 平方米,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 4.5 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2 米,总高度不超过23 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 2.2 米)。

坡头区: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建筑基底面积不超过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4.5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2米,总高度不超过23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2.2米)。

赤坎区: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农村住宅的,用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4.5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2米,总高度不超过23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2.2米);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农村住宅的,用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4.5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2米,总高度不超过23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2.2米)。

吴川市: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建筑基底面积不超过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5层,首层层高不超过 4 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 3.6米。

廉江市: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建筑基底面积不超过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 4.5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4 米,总高度不超过 24 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2.2米)。

雷州市:

农村村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农村住宅, 建筑基底面积不得超过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用地面积,原则上建筑层数不超过 6 层,首层层高不超过 4.5 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 3.2 米,总高度不超过 23 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 2.2 米)。

遂溪县: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建筑基底面积不超过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6层,首层层高不超过4.5米,其余楼层高不超过3.2米,总高度不超过23米(含坡屋顶高度不大于2.2米)。

阳江

江城区:

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为:双捷镇、埠场镇为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全区其余地区为80平方米以下(含8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占地面积具体标准由各镇村按上述标准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地上层数需按照已审批的村庄规划成果规定的限定层数执行,原则上不超过5层,且楼高不超过17米。

阳东区:

根据《阳东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新建房建设控制规定,农村宅基地新建房高度宜1-3层为主,局部不超6层,整体高度不大于18米。

阳西县:

农村宅基地每户占地面积、层高、建筑面积标准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村庄规划的规定执行,第五层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若村庄规划对宅基地、层高、建筑面积等未作明确规定的,则依照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超过4层半的标准执行。

阳春市:

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为:全市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占地面积具体标准由各镇村按上述标准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地上房屋层高首层4.2米,二层以上不超过3.2米。总建筑层数不能超过3层。

经致电了解,阳春农村自建房层数不超过4层半。上面数据为《阳江市阳春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未见实施方案网上公开发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来源,茂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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