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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瑞昌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集团客户最终形成风险;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两项案由,被九江监管分局罚款80万元。

同时,朱汉方、桂芳及该行监事周亚平因对该行贷款管理不到位,集团客户最终形成风险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黄辉东、刘鹏、张瑞娟因对该行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

天眼查显示,瑞昌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达2.34亿元人民币。该行涉及对外投资江西湖口农商行,投资比例达3.53%;以及江西都昌农商行,投资比例达5.98%。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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